電子後視鏡法規 112 年上路 車輛中心備妥能量助業者搶商機
電子後視鏡係透過安裝在車外的鏡頭以及車內的螢幕,向駕駛者提供特定視野所需要的路況與資訊。作為取代傳統光學後視鏡的新型態行車安全輔助裝置,電子後視鏡體積較小,且能提供更廣的視野以及靈活的視角。在遭遇惡劣氣候時,更能抵抗外在環境因素干擾,提供駕駛者即時路況訊息。
為了確認電子後視鏡在各種不同外在環境(如強光或黑夜)下,均能讓駕駛者正確得到資訊,在攝影機端與螢幕端需通過銳利度、色彩、亮度、對比、變形、閃爍等各項性能測試。此外,影像從攝影機拍攝到螢幕顯示的時間,將連帶影響駕駛者對路況的反應時間,因此系統延遲及影像更新率也被納入規範中。
電子後視鏡作為新型態的行車安全輔助系統,能提供更佳的安全資訊提醒。為有效替代傳統後視鏡功能,將周遭路況提供給駕駛者判斷,歐盟地區於2016年引用ISO 16505標準針對產品性能要求,更新ECE R46法規並實施,國內交通部也已納入車輛安全檢測基準27-1,預計將於明年實施。而作為全球車廠及車電供應鏈指定合作的研測機構,車輛中心已完成相關檢測能量建置,可滿足國內業者產品開發及驗證需求,助力廠商搶得商機。